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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集团官网: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开云体育集团官网发布时间:2026-04-01 0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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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情况如下:

  经审计,2025年度华电科工母公司实现纯利润是2,784.81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78.48万元,分配2024年度利润3,966.95万元,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14,074.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12,614.26万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22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4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78.67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5.60%,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业务范围:以系统研发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为支撑,为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行业提供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正向智能化、无人化改造运维及“一带一路”海外EPC项目拓展。

  核心资质:机械行业(物料搬运及仓储)专业甲级、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港口装卸机械)、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电力/石油化学工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等。

  行业地位:发展的新趋势:“双碳”目标及“公转铁”“公转水”政策推动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节能环保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为公司带来新发展机遇。竞争优势:凭借系统模块设计、大型项目管理和关键设备供应于一体的综合能力,在行业中占据优势竞争地位。2025年,公司签约伊泰伊犁输煤管带项目,刷新管带机最长记录;签约努萨拉亚煤炭堆场(3标段)和长距离输送系统(5标段)项目,创海外合同额历史上最新的记录,逐步加强了公司在物料输送细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业务范围:专门干管道工程、空冷系统的研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总承包服务,为火电、核电、石油化学工业等领域在运机组提供综合效能提升、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整体解决方案。

  核心资质:GC1级、GCD级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设计资格、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S)证书等。

  行业地位:电站管道:凭借在超超临界机组管道方面的全流程技术能力和关键工艺,业绩居于行业前列。电站空冷:在“富煤缺水”地区及“沙戈荒”大基地配套项目中需求显著,公司具备工程总包、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能力,是行业有力竞争者。机组改造:作为除三大主机厂外优秀的火电机组改造项目实施方,为火电发挥“基础性、调节性电源”作用提供升级改造服务,逐步成为重点承包商。2025年,公司承接的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工程是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清洁火电重点项目,已于11月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由500万千瓦跃升至734万千瓦;签订的国信扬电三期扩建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技术,建成后将优化江苏省电力装机结构,增强区域电力保障能力。

  业务范围:以高端钢结构设计研发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产品涵盖风电塔架、光伏支架、工业重型装备钢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如煤场封闭)、钢结构冷却塔、重型钢结构等,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化工、冶金、新能源等领域,并协同支撑公司别的业务板块。

  核心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

  行业地位:钢结构冷却塔:承建的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热电联产工程的钢结构冷却塔项目,获大世界吉尼斯“最高的钢结构间冷塔”和中国钢结构金奖工程;华电土右电厂一期2X660MW空冷机组钢结构工程,荣获中国钢结构金奖。大跨度煤场封闭:率先引入超大跨度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并建立先发优势,项目遍及五大发电集团。风电塔架:签订众多风电塔筒供应合同,集团外市场不断实现新突破,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光伏支架:创新推出“大跨度高净空柔性支架”方案解决土地痛点,签订国能灵武复合光伏基地等众多大型项目支架采购与安装合同。电站钢结构:凭借悠久的发展历史、经验比较丰富的专家团队、深厚的品牌积累,在电力重型钢结构领域,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高度信赖。2025年,公司承建的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封闭煤场EPC工程实现提前交付投用,为提升电厂燃煤库存、保障能源供应奠定基础、提供支撑;签订了华电天山北麓新能源项目、新疆木垒国家电投风电场项目等多个风电塔筒项目和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固定式光伏支架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工程支架项目等多个光伏支架项目。

  业务范围:涵盖海上风电场及海上光伏的设计、设备制造、工程项目施工及运营维护,并积极拓展海上制氢、海洋牧场、海上能源岛等海洋能源综合开发业务,致力于成为“海洋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

  核心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风力发电)乙级、港口与航道/电力/机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贰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等。

  行业地位:能力与业绩:拥有从设计、装备制造(桩基、塔筒)、施工到运维的完整业务能力。截至2025年底,累计参与海洋项目40余个,承建风电装机容量超350万千瓦,完成超620套基础施工、660台风机安装及超1,000公里海缆敷设。2025年,公司成功签订辽宁丹东100万千瓦海上风电工程及多个海上风电塔筒桩基供货合同,顺利承接阳江、玉环等海风运维项目。业务延展:控股子公司投资建造2艘高性能运维船,以适配海上风电运维需求。

  业务范围:以噪声控制新研发技术和电厂噪声控制管理系统设计为支撑,提供工业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以电力行业为基础,逐步升级“源头控制+系统集成+智慧运维”业务模式,向电网、轨道交通、石化等领域拓展。

  核心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

  行业地位:技术优势:自主研发的“燃气电厂低频噪声源头治理成套装备”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被认定为“燃气电厂低频噪声源头治理成套装备”唯一依托单位,“复杂环境下燃气电厂全场景噪声治理成套技术与应用”荣获2025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复合静音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入选中国专利保护协会2025年度绿色技术创新案例。

  业务范围:聚焦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制氢和氢能高效利用,致力于打造绿氢“制、储、用”全产业链。业务涵盖电解槽等关键装备制造、核心材料研发、系统集成及示范项目建设。

  行业地位:项目建设:承建青海德令哈、内蒙达茂旗、辽宁铁岭等风光制氢示范项目,探索绿氢合成氨醇等下游应用。装备与研发技术:推出“华臻”“华瀚”系列电解槽产品,实现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等核心材料国产替代,形成核心装备和关键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投运2.5MW PEM电解槽中试验证平台,为我国PEM测试平台大功率PEM电解槽产品研制和技术更新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研发低温低压合成氨工艺包及离网制氢协同控制技术。子公司成果:控股子公司通用氢能拥有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美国专利2项,累计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编制共计15项,其中已发布国家标准4项、团体标准7项。报告期内,通用氢能斩获多项荣誉与认可:获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性能电解制氢与氢燃料电池用炭纸及气体扩散层关键技术”项目获2025年度中国能源研究会技术发明奖二等奖,高饱和富氢水杯产品获中电联2025年度电力行业职工文创大赛实物类二等奖,旗下检验测试中心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液冷、风冷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产品完成在二氧化碳还原技术方案中的性能验证,在用户终端进行规模化应用,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场景。

  公司逐步构建起一个覆盖能源全场景、贯穿“研发-制造-服务”全链条的绿色高端装备制造与科技服务矩阵。各业务单元定位清晰、能力互补,共同支撑公司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

  此板块是公司的产业基石,聚焦重工装备、钢结构及核心零部件制造,具备从设计到总承包的全链条能力。

  核心:业务横跨散料、海工、港机、氢能、运维五大领域,核心产品有装船机、卸船机、斗轮堆取料机、圆形料场堆取料机、翻车机、转载机、胶带机、海上风电塔筒、桩基基础、导管架、海上光伏桁架、新型岸桥、新型链斗卸船机、螺旋卸船机、场桥、碱性电解槽等。业务贯穿重工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维保,资质全面(特级钢结构、多种特定种类设备许可等)。创新实力丰沛雄厚,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其翻车机、卸船机等产品荣获“河北省名牌产品”称号,市场已辐射至澳大利亚及东南亚多国。

  核心:积极落地华电氢能战略,已形成碱性/PEM电解槽、气体扩散层(GDL)、质子交换膜(PEM)等关键材料与设备的明确年产能力。同时,保有17万吨钢结构年产能,覆盖风电塔筒、重型钢结构等。科技属性突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获评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核心:以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电站钢结构为主,拥有鄂、蒙、晋、川多地生产基地,创新“自制产能+移动工厂”模式,年产能可达15万吨、产值超10亿元的弹性供应能力,并获得欧标(EN1090)、美标(AISC)认证,具备服务国内外项目的能力。行业地位显著,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鄂州市新能源装备智慧建造技术创新中心,被认定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核心:深耕高温度高压力管道预制,在660MW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头羊,服务于国内外大型能源集团及工程公司,持有ASME等高等级国际资质,是保障华电集团及行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关键力量。技术底蕴深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及郑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河南省“瞪羚”企业,拥有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电站管道预制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并荣获地方政府质量奖。

  核心:专注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等燃料电池与PEM电解制氢的“卡脖子”材料,目标是通过材料降本增效,并向下游设备、技术服务延伸,打造新的增长曲线华电蓝科(“智慧港口”原创技术策源地)

  核心:依托华电集团重大科研项目产业化而设立,聚焦高效、智能、节能、环保、减碳的港口与海洋大型装备的研发与示范,致力于实现从技术攻关到产业引领的跨越。创新资质完备,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

  核心:作为快速布局的新基地,拥有年产15万吨(配套5GW)以上的全自动生产线,是保障华电集团大型光伏项目支架供应、强化产业链协同的关键环节。

  2.7.3.1华电海洋科技 & 华电海风运维(“双轮驱动”的海上风电服务)

  共同定位: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智慧运维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华电海洋科技:作为控股专业化平台,着力构建“研发-技术-运维-服务”全链条体系,打造覆盖全国的运维网络和大数据中心。华电海风运维:作为专业化执行实体,拥有专业团队和作业资质,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提供一线运维、应急抢修、人员培训等具体服务。

  目标:两者协同,旨在打造“华电运维”品牌,抢占海上风电后市场服务制高点,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

  综上:?公司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为基、战略新兴材料与科技为矛、专业运维服务为翼”的协同发展格局。各子公司不仅是生产单元,更是公司在绿色能源装备、氢能全产业链、海洋经济、智慧系统等战略赛道上的专业化“突击队”,共同支撑华电集团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迈进。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182.29亿元,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21.9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4.26亿元,同比增长3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36.06%。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00亿元,同比增长56.41%;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44亿元,同比增长17.67%;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91亿元,同比增长16.35%;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12亿元,同比增长100.01%;氢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80亿元,同比增长1.37%。

  公司围绕固基培新与绿色转型双主线,实现多项重大突破,国际与国内业务协同推进,产业化与技术创新并举:

  模式突破:成功签约印尼Ithaca项目,创新打造“EPC+OM”(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商业模式,推动国际业务实现从单一设备出口到 “系统解决方案输出+技术标准引领+服务价值链延伸”? 的全面升级。

  项目运营进阶:三大制氢标杆项目全方面进入商业化深耕与技改升级阶段。内蒙古达茂旗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完成升级改造,首次实现工业锅炉绿氢掺烧,单日产氢创21.6吨新高;辽宁铁岭项目自主升级离网制氢能量管理系统(EMS),攻克风电离网制氢安全稳定运行难题;青海德令哈项目成功实现商业化供氢,打通完整商业链路。

  装备与材料产业化提速。产品下线标方碱性电解槽顺利下线兆瓦单堆PEM电解水制氢装置入选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材料突破:气体扩散层应用拓展至车载场景;通用氢能检验测试中心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强化关键材料(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测试能力。制造延伸:子公司重工机械已开展PEM及碱水电解槽、氢氧分离框架制造业务。

  熔盐储热:建成国内首个多场景火电机组熔盐储热中试平台,并完成首台罐车蒸汽充装作业。光伏工程:磴口20万吨光伏支架项目及科创基地屋顶光伏项目一次性通过达标投产验收。技术平台:“源荷协同新型电力装备共性技术平台”圆满完成首年建设目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以国际商业模式创新打开新空间,以氢能全链条(项目运营、装备制造、核心材料)的深度产业化构筑核心优势,前瞻布局熔盐储热等多元储能技术,协同光伏工程落地,系统性推进绿色能源转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皮岩峰先生,独立董事吴培国先生以通讯方式来进行表决,其余7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阳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培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宇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部分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0,407,319.84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涉及公司的应收账款以及所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存货、在建工程等6项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价值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华电科工母公司实现纯利润是2,784.81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278.48万元,分配2024年度利润3,966.95万元,母公司2025年初未分配利润114,074.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12,614.26万元。

  同意拟订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2,223,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4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78.67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5.60%,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期末组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聘请资产评定估计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做评估。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合理、审慎,符合有关规定,资产评定估计范围完整,假设合理,方法恰当,结论公允。同意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不对商誉计提减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和相关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对合并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具有独立性,评估范围完整,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能够公允地反映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的运行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开展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和摘要,《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综合绩效等因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华电财务公司的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一致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华电财务公司已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并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其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公司已制定《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李昂,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电机系博士后。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曾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秘书处一级职员、市场营销部经济运行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部)人才开发处处长。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为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出具了鉴证报告。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__□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每年__□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社会责任报告暨ESG报告编制管理办法》《ESG指标收集指引手册》__□否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614.26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2,223,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78.6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分红总额5,578.67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自身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真实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407,319.84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个别认定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按照该应收款项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对个别认定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571,066.69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233,294.52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涉及资产包括: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依据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602,958.63元。

  综上,2025年度,公司单项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0,407,319.84元。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20,407,319.84元。该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涉及公司的应收账款以及所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存货、在建工程等6项资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价值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